加拿大婚姻三协议:最重要?最难写?最简单?

加拿大婚姻三协议:最重要?最难写?最简单?

婚姻三协议

加拿大涉及到婚姻家庭的非常普遍的三协议包括了:婚前协议,婚内协议,和离婚协议。大家猜一猜这三个协议中:

这哪个协议是最重要?

哪一个又是最难撰写的?

哪个协议最简单?

婚前财产协议:

婚前协议涉及的财产相对复杂,需要梳理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组成拟制血亲家庭的两个独立法律主体 A和B之间的财富约定:哪些财产是你的;

哪些财产是我的;

哪些财产需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日后在婚姻终结时,可以予以分割;

哪些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日后在婚姻终结时,各自保有,不予以分割;

中国古话老早就说了:丑话要先说!而传统文化中追求礼道,谈钱伤感情,导致了在现实的中国式婚姻家庭关系中,避谈钱财。谈钱了就物化了,感情就生分了。

人家加拿大的文化更崇尚经济自由,少了很多五千年历史文化沉淀,现实生活中人际交往更直白,看似更不讲情面,实则免除了很多繁文缛节!在缔结婚姻关系初始阶段,双方当事人,A和B,更倾向于撰写一份有效的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财产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在加拿大,一份有效的婚前财产协议,首先应当是:不违法公序良俗,不违法的约定内容。至于公平不公平,关着门的家务事,很难用一杆法律的标尺来衡量。法律可以约定财产和公序良俗的底线,却无法涉足人类感情的公平。

要想成立一份有效的加拿大婚前财产协议,A和B您需要各自聘请自己的律师代理自己的法律权益。当事人双方单独约定的协议很有可能缺失法律程序要求的必要要件,比如:当事人签字需要在两位持有专业人士身份的见证人面前完成签字的法律仪式。再比如:当事人双方应当对等的披露您各自名下所持有的全部财产,包括了:境内和境外的,在您名下的全球范围内的财产。

没有通过专业律师协助办理的婚前财产协议,最大的法律风险就是日后在婚姻诉讼中,该协议的法律效力不被法庭认可。那么,设立之初的一纸约定,将成为婚姻财产纠纷的法律焦点。

到底,哪些财产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配,哪些是不能的?

试想咱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之始,是准备开启一段美好的共同旅程,当终点站提前到达时,岂不是少了那莞尔回首,互道珍重的瞬间。更平添了鸡飞狗跳,耳红气粗的尴尬时分,度日如年。

婚内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实际上对于婚姻共同财产的第二次约定!如果婚姻当事人双方的财产约定越明确,那么,就双方财产的属性和分配争议就会相应的减少。很大程度上,也是婚姻稳定的契机!

婚姻在财富管理中如同企业中的唯二合伙人。企业长久稳固,必有章程,必有共识!何况很多婚姻中的伴侣更是成功企业的创始人和经营者。

婚姻如常青树,随着财富的共同积累,相应的分配约定不应避免,很多约定,虽没有落实在法律文件书面上,却烙在了志同道合彼此的心上。

如果笃信守约,那么,约本于心!

当然,为了避免法律争端或者理解不一致,聘请专业人士代书撰写,生成具有法律形式载体的法律文书,可以帮助大家避免日后不必要的争端。同上,需要两位专业律师各自代表一方法律权益,需要两名专业人士作为见证人,同时到场,见证本人签署协议。

日后,君子有约在先,按约执行。

分居财产协议: 这婚姻中最简单的协议应当是离婚协议!

财产固定,人员固定,收场固定。协议一签,从此转身,你的是你的,我的归我的!

从此两不相欠,一拍两散!

难就难在,这彼此主观上意愿的不一致性!您说呢?这要都一致,怎会婚姻到尽头?

这主观上的认知和理解导致了我们看世界的不同角度。

悬殊了,也就不可调和了!

婚姻本来就是两个人商量着来的,离开时,也请商量着走。

结婚时,没咨询过法官,离场时,也请尽力不要诚邀个大法官,使用国家机器来镇压彼此。

当然,这打到了法庭的婚姻矛盾关系,双方如若都没有原错,且彼此都懂得珍重让步的,又怎会到了必须要委派咱们律师对峙法庭这一刻?这A和B间,少不得至少有一方坚持:去与留!

给大家说个小秘密:您以为到了法庭,法官就是父母官?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

有些人生课,大可不必法官教:

劳民、伤财、浪费时间、和生命!

请将自己的烦恼不要转嫁给您的家人!

请将您的财富更明智的留给最需要的人!

请将您的时间留给陪伴!

善待生命!

焱律师给建议:

约就是约,即约好,虽不能守约如初,也请转身时彼此仍珍重!即是家人,千年修得此月圆!即便决定了“老死不相往来”,也请:手下留情,善待彼此身边为您操心劳神的长辈,同辈和小辈们!

皆是因了您二位,此月才圆, 当半月时刻,切记少留人间遗憾!

最最看不得这各自带着二老来解决自己婚姻问题的!

始作俑者皆因不懂得担当与责任!

既然已满了18岁,在法律上您就是个独立的法律主体!

请您自己学会处理好自己的婚姻!

因为,婚姻本就是两个人的殿堂!

嘉宾们送上的是喜悦和祝福,离场时,唯馈以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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